1、什么是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就是由专门的机构对房屋的*性做出科学的评价,确保居住人的生命财产*。 2、房屋*鉴定的途径有哪些? 现实当中,因不当使用而对楼宇造成损坏的情况有很多,但因为普通居民楼分属于不同的业主,因此很难统一协调进行保护,这就为房屋*埋下了巨大隐患。市民如对房屋质量鉴定存在疑虑并申请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以单幢建筑所有产权人的名义向鉴定中心提出房屋*鉴定申请;如果没有业主**,市民也可联合该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鉴定申请。 总而言之,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质量鉴定的项目。其中,由材料干湿变化引起的地面、墙面网状裂缝,或由热胀冷缩变形原因造成的裂缝不属于危险裂缝。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尽快进行房屋*鉴定。 3、哪些房屋可作*鉴定? (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 (4)发生自然灾害,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4、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鉴定时,应向鉴定机构提供哪些资料?(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鉴定中心要求为准)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房屋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5、鉴定机构进行房屋*鉴定应按哪些程序进行?(仅供参考,以当地房屋*鉴定中心程序为准) (1)受理申请; (2)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报告书。 6、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怎么处理?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处理: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不能使用,也无修缮价值,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7、因哪些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依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二十二条之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1)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2)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8、发现房屋有危险,找谁来鉴定? 房屋所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当地正规房屋*鉴定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后确认是否构成危险。 9、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从事房屋*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0%; (5)有房屋*鉴定检测**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6)取得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从事房屋*鉴定4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6人,建筑材料专业1人,建筑设备专业1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 (5)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三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从事房屋*鉴定3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3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3人,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2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0%; (5)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深圳市房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拥有国家*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资质证书、国家认证和广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证明等相关法律证件一应俱全,在广东地区及全省深圳市、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惠州市、茂名市、湛江市、江门市、河源市、高州市、化州市、云浮市、潮州市、陆丰市、揭阳市、清远市等县市区全部俱有法律效力。公司所有工程师均持有相关等级的专业资格证书及多年现场从事检测鉴定工作经验,并全部持证上岗。
一、要去哪里办理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报告?
深圳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厂房承重检测,厂房荷载检测鉴定,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建筑工程结构*性检测鉴定、建筑结构加固设计及施工等工作,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立足深圳,与各街道行政职能部门、租赁管理部门、公安系统、教育主管部门关系融洽,熟悉办理房屋租赁类房屋*检测、酒店宾馆、学校幼儿园、建筑加层、外企验厂、楼面承重、危房鉴定、火灾后损伤检测、装修改造*影响评估等各类房屋结构*性检测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报告真实有效,科学准确。经过公司苦心经营,
二、公司涉及的项目类型:
厂房抗震能力检测是通过检测厂房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厂房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厂房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 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厂房,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厂房。厂房抗震能力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收集厂房的地质勘察报告、竣 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检查和记录厂房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调查分析厂房结构的特 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一般厂房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 析,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厂房抗震能力综合评价。厂房满 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厂房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二级鉴定;否则应由*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对现有厂房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 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厂房,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设和
三、公司涉及的业务范围:
广东省,湖北省,江西省,广西省,贵州省等地区
抗震减灾对策。对进行改建加层的厂房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进行抗震能力 检测。
我公司是专业从事于构建筑物的房屋质量检测及*性鉴定、抗震鉴定、厂房*检测、钢结构检测、道路、桥梁、交通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古建筑检测鉴定、危房鉴定、室内环检检测咨询等服务,为客户提供国家*部门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专注于建筑结构加固,碳纤维加固,钢结构加固,建筑物纠偏,地基加固,建筑加固设计,建筑材料销售等...领域。本公司倡导“专业、务实、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内部机制。优良的工作环境以及良好的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人才。拥有完善的技术研发力量和成熟的团队。我们的宗旨是:“用服务与真诚来换取你的信任与支持,互惠互利,共创双赢!”我公司愿与各界同仁志士竭诚合作,共创未来!
联系人: 谢工(项目经理)
手 机: (可加微信)
Q Q: 970106976